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这些日子,我忍你有够...久了.




很记得在1年前,我对这个人的看法就是无关痛痒
他就单单只是个房客,一个不足挂齿的人物

10个月前,我经历了一些生活上精神上想法上的改变
以致我对于那些背叛现任女友
还自以为了不起的宣告天下他女友浑然不知的“种类”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反感.

最初,为了营造及维持“乐融融”的气氛
加上那是他家的是关我X事, 而我听了妈妈的话出门在外不要得罪人
所以我当时只是厌恶于心里,而表面上,我当然还是若无其事
带着冷眼旁观的心态去看待这位二十快五的房客
三不五时的带着不同的女子回来...
回来那继我搬离suriamas之后,两年多以来所住的这间家.
何谓不同的女子?
解释..
在当时internship期间,每个放工后的晚上我几乎都会坐在客厅看戏追戏
区区前两个难熬的礼拜
我就“新见识” 及 “认识” 了他一回到家,
尴尬又不得不介绍我们say hi的女人~
不包括当时的现任女友,对我来说陌生的新面孔就有两个,一长发一短发的.

还有一次,我他妈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答应大家一起去吃晚餐
由于晚餐是肉骨茶,不可能一人叫一份
这位号称是位律师的房客,就带着其中一个长发女子和我们一起用餐
或是是我个人偏见,恕我无礼的就在饭桌上摆了个很臭很臭很臭很臭的臭脸
整顿饭我都没有出声没有夹菜来吃
还好隔壁的另一个mate很明白我反感于那位房客的程度和理由
很好心的帮我夹菜以致于我没有白付$$那一餐
干嘛我这么不给面子和台阶?
因为在当时,他可怜又不知情的现任女友在JOHOR公干啊!!!!!!

*X的,越写越火大*
于公,你只是我的房客,你让我见识到不一样的开放式交友方式我是应该说谢谢的
于私,我真的觉得你他妈的丢尽了律师的脸,你自己的脸,甚至是基督教徒的脸!
我宣战的关键事情,是他如何在背叛女友之后,在决然甩掉她以前再度“吃”了她多一次
是的,我并没有乱给你造谣,是你自己当时很坦荡的坐在客厅分享给大家
听到的还不止是我一个,可是,保持沉默的依旧只有我一个.

他还告诉他们,他和她已经sayonara了
但在不久的以后我们却还是看到她跟你回家,过夜.
可能在某些情况下,无知其实是好事来的吧.
至少她不会那么痛苦.

或许我应该接受一种米养百种人这个道理
然后带着看戏的心态去看接下来的故事情节会怎么发展就好
可是我最后还是忍不住的宣战了.
所谓的宣战,就是摆了明的不跟这个人说任何一句话
自那天起.

对我而言,如果你只是和一般年轻人一样
在酒吧里面喝醉喝开了的玩玩而已或许我的反应还不会那么大

可是,玩啊玩的还带回家过夜
重点是不止一个诶,这难道就是你所谓虔诚的教徒所应该做的事情,乜?
我听weiting说过,基督教徒很纯洁,甚至认为婚后才能有性行为
看来你和你信仰背道而驰的程度,实在很让人叹为观止哟.

就说嘛,我从来都没有expect这种人会给我好的态度
在当我正式决定和这种人宣战之后.
所以,可想而知的他也用着很不好很不好的态度
来回应我对他视作空气,完全视若无睹的态度.
对于他而言,现在他脸蛋给我的不屑,不过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随你.

哦我几乎都忘了,他大概是在我大姐某天来我家找我那次之后
多亏他手痒,才开始FEEEEEEEEEEL到我对他的反感吧
那天,姐姐坐在我家客厅用电脑,发上戴着一个发箍
他从房里一出来,就非常装熟,又以为我那眼睛瞪死人不偿命的姐姐应该很热情
随手一摸,就去碰我姐姐的头
还嬉皮笑脸的用那香蕉腔式的英文来挑衅她的头箍很shine
幸好我姐瞪死人不偿命的眼睛不是盖的,放下滑鼠,用力一扫
扫开他那停留在她头上的脏手,然后送了他一句@#$#$^$&^&*%&$%#$
一句用英文的,很长的回礼。
我已经忍不住快笑出来了,还好旁边的好心房客很热心的帮忙解围
不然那位人士该怎么下台我们都很“等着瞧”

虽说那次我姐回敬他之后
我本该做好他之后会“以牙还牙"的心里准备
但对于他接下来10个月里面幼稚的行为
还真的有失那本该有着高尚情操的律师身份呢,
即使从头到尾他根本就是一个大扣分.

是什么事情触发了我火大的底线?
我都忍那么久了,怎么快要毕业了我才来长篇大论发泄?
都是因为他无理的处处针对.
忍无可忍,相较起得理饶人,我现在比较想痛痛快快的抒发我的不满
我自命清高的认为这样做很理智,至少我没有想泼妇一样的和他正面迎战不是?

上礼拜某一天的晚上,我在客厅吹头发
我还记得当时的电视是on着的
谁叫你的房间是在客厅旁边,我根本不需要窃听
就非常之清楚的听到他和他呃.... 女友吧?
算是女友吧,在房间里面水火交融而传出来的声音
即使没有看过三级片的人也知道那是什么声音囖
说真的,要嘛你就等家里完全没人再尽情叫喊
要嘛为何你不要小声一点?
房间的确是在一个很不讨好的位置,因为平时很多人都在的时候
都可以听到你在你那空间大笑的声音
更不用说当时客厅只有我一个人

AGAIN,这是别人的隐私,我很不应该这样拿来消遣
但如果他真的觉得是隐私,为什么不要自我控制一下?
要不然你就搬房间啊,搬去楼上你让她破喉咙
其他人在楼下电视不开也不会听到.

请你尽情的砸门,像你平常那样,尽情的用力大声砸你房间门
反正我也不会少一块肉,门坏了还得掏腰包修理呢
而且,也只不过是加剧大家对你的反感而已
哦,或许对你极为反感的只有我
但我相信你一定不想知道其他人是如何鄙视你
这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律师的"虔诚"教徒.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对你这种人的且饶方式
就是不和你正面相锋,如此而已。
要我继续像之前那样,为了表面的假象来勉强自己和你这种人打交道
已经做不到了.

 而且你知道吗?
即使所有人都告诉我这样得罪人,以后在社会上会吃亏
要懂得圆滑啊什么的
我还是坚决,坚决认为
圆滑的待人之道用在你这种人身上根本就是浪费.

以上故事纯属虚构,作者认为不加以名称或别名,
单用第三号人称是最好的交代方式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及对号入座之余,是不是该面壁思过一番呢?
说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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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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